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曾都区地处鄂北,东承武汉,西走川陕,北通中原,南达荆湘,素有“荆豫要冲”、“汉襄咽喉”、“鄂北重镇”之称。曾都区别称“编钟之乡”。曾都区位于湖北省随州腹地,是地级随州市政府驻地。曾都区气候条件为四季分明,夏季炎热冬季寒冷 ,其“擂鼓墩风景区”为著名景点。曾都区版图面积1316平方公里,为原曾都区的19%。2017年总人口82万,为原曾都区的40%;其中农业人口53万,占总人口的65%;城镇人口29万,占总人口的37%。辖5个镇、4个办事处、城南新区管委会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、154个村、48个居委会。2010年,曾都区国土面积1425.4平方公里,耕地面积2.967万公顷,辖5个镇、4个办事处、2个管委会和1个经济开发区、城南新区管委会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,153个行政村、52个居委会、社区。